现将教育局组织处下发的无锡市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公告全校教师,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尽快申报,注意时间节点和申报材料的规范,于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,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交党群工作处报教工委审核初评,教工委将择优推荐5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上报。
党群工作处
2018年4月11日
上一条:关于转发省人才办《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“双创计划”的通知》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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